离婚协议上的房产能否落户,这是很多离婚夫妻关心的一个问题。在中国,户籍管理和房屋权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离婚协议上的房产并不会自动影响到户籍的问题。
具体来说,离婚协议上的房产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这种房产一般需要由夫妻双方协商划分,离婚协议上写明房产归属,然后到相关部门进行过户手续。如果写明了其中一方是房产的合法所有者,那么这个人就可以落户在这个房产所在地。
第二种情况是只有一方所有的房产,这种情况一般需要注意保障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只有离婚协议被认为是有效的,才能在房产所有权问题上产生效力。如果协议不被认为是有效的,那么一方的户籍是不能落在这个房产所在地的。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上的房产并不会自动影响到户籍的问题。房产的所有权和户籍管理是两件不同的事情。如果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并进行过户的话,那么有房产的一方是有可能落户在这个房产所在地的。但是,如果离婚协议被认为是无效的,那么落户问题还是会产生争议。所以,在离婚协议中涉及到房产问题时,最好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