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常见的离婚方式之一,它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用来约定双方离婚后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必须由离婚双方亲笔签名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签章,才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协商达成的,虽然是自愿签署的,但是在离婚协议书中,双方需要约定一些有关离婚后各自的财产和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具体情况,这些都必须经过认真的商议和协商,不是随意决定的。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需要双方与法律代理人一起出席,并在履行完毕后签署。如果其中一方未能出席,也可委托代理人代签,且必须在文件上注明。
签署离婚协议书可以让双方更平和地解决争议,同时也可以节省律师费用,缩短办理时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签署离婚协议书前,双方需要对自己的财产以及孩子的抚养问题,如何分割和安排进行周详的考虑和商量,以免日后发生争议和纠纷。有些离婚协议书在其中涉及到了比较复杂的财产和债务等问题,因此离婚双方需要确定清楚自己的意愿,并选择合适的代理人或律师来处理相关事宜。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一种自愿性的离婚方式,其法律效力必须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签署离婚协议书时,离婚双方应该认真对待,尽量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以减少离婚给双方带来的不必要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