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有抚养义务的人在一定程度上享有抚养权。抚养权是指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监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抚养权的行使应当以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为原则,维护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正常成长。
北京是一个房价高昂的城市,许多家庭面临着买房难、租房难的问题。对于没有房子的家庭来说,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涉及到住房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抚养权的行使方式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如果父母双方都没有房子,那么孩子的抚养问题就需要双方进行协商,并找到解决方案。双方可以协商租房、在亲戚朋友家寄宿等方式解决孩子住房问题。如果父母其中一方有房子,那么另一方可能需要支付抚养费或者协商分摊房屋相关费用。
如果一方有房子,另一方没有,而这一方享有抚养权,那么这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房租或者支付足够的抚养费以解决孩子住房问题。在法律上,抚养费的发放应当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孩子的生活需要等因素进行合理计算。
综上所述,如果在北京没有房子,但是有抚养义务,依照法律规定可以行使相应的抚养权。当然,具体的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并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对于无房家庭来说,找到科学合理、经济实惠的住房解决方案,尤其是针对未成年子女的需求进行合理规划和规避风险,是极为重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