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地区,离婚证是证明离婚事实的文书,一旦签署并经相关部门确认,便具有法律效力。而协议书是离婚人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望等方面达成的协议,是一份约定。离婚证和协议书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因此离婚证不能改变协议书。
如果离婚人双方在签订协议书后发现内容有不妥之处,可以进行修改,协商达成一致后重新签署新的协议书,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即可。但是离婚证是不能修改的,已经签署确认的离婚证在法律上是不可逆转的。
如果离婚人双方签订协议书时未经过思考或者存在错误,应该尽早寻求法律帮助,通过诉讼程序进行修正或者重新签订协议书。因为离婚协议书对离婚人双方的利益和权益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应尽早申请法院进行司法裁决。
总之,离婚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一旦签署确认便不能进行修改;而离婚协议书是一份约定,可以根据双方意愿进行修改或者重新签订。但是在任何情况下,离婚人双方都应该尽早寻求法律帮助,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