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付款协议是指离婚后夫妻双方就可能产生的财产、负债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书面确认,具备强制执行力。以下是根据个人理解和经验所写出的离婚后付款协议示范:
离婚后付款协议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甲、乙方离婚,现就可能产生的财产、负债等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联合财产
甲、乙方共有的财产包括存款、房产、汽车、投资收益等,应当在离婚前夫妻双方协商,确立各自分配方案。协商分配时应尽量公平合理,不存在因分配而造成严重不公的情况。
二、抚养费和赡养费
(1)甲、乙方自愿离婚无争议的情况下,对于自己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由夫妻自行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则采用当地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由一方支付。
(2)如果乙方或甲方有父母需要赡养,支付金额及方式应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则按照当地法律规定支付。
三、社会化养老保险及医疗费用
(1)离婚后,甲、乙方应当各自参加国家的社会化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保障自己的生活和医疗保障,各自负责自己的费用。
(2)如一方需要特殊扶助或医疗费用,甲、乙方必须详细协商,其中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支付,剩余部分由夫妻双方按照比例分摊。
四、负债分配
离婚前,甲、乙方共同持有的负债如房贷、车贷等,应当由双方协商方式分摊,如协商分配争议,则两方共同承担。如果一方欠下债务,在离婚时,必须由相关政府机关根据法律规定承担。
五、离婚后付款方案
(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向乙方支付离婚赔偿金X万元,在此约定甲方对于乙方无其他付款义务
(2)乙方同意对甲方进行赠与,赠与金额如下N万元。其中,N万元作为乙方对甲方的离婚补偿,剩余部分作为甲方对于将来抚养、教育双方子女的费用。
(3)以上付款方式应当依据双方的具体财务情况以及家庭条件而定,并经双方协商确认。
无论双方如何变化,本付款协议内容不发生变动。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协议约定时间到期或者甲、乙方约定终止之日止。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在此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