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用公款和挪用公款虽然都属于公款问题,但是两者在性质和行为上有着本质的不同。
首先,拖用公款是指将公款迟延支出或者透支,而不是将公款据为己有。这种行为一般是违背了财务纪律,但不是涉嫌犯罪行为。如过在单位发生一些费用支出,但账面上的资金有短缺,可以通过借贷或者透支的方式进行支付,最终完成账目的平衡。但是这样做存在巨额风险,同时也会导致企业的信誉受损,并违反了内部规定。
而挪用公款则是指将公款占有或者私用,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是一种犯罪行为。挪用公款属于侵占罪,是指贪污、挪用或者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非财物的行为,罪行较重,需要依法惩处。这类行为在社会中极为不齿,会引发严重的社会影响,影响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总的来说,虽然拖用公款与挪用公款都存在财务风险和违纪问题,但是这两者的性质和行为完全不同。前者主要是内部规章制度的违反,后者则是犯罪行为,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因此,在财务支出过程中,不仅要遵守内部规定,更要认真了解国家法律法规,严格依法依规行事,确保公款使用的合理、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