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定金协议
本协议由拆迁户与拆迁公司共同签署,旨在规定定金的支付和退还事宜,确保双方权益。
一、拆迁户需支付定金10000元,作为确认购买该拆迁物业的保证金,支付方式为现金。
二、拆迁公司将在签署本协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给予拆迁户该物业的相关确权资料,如果存在争议,拆迁公司将与当地政府协商解决。
三、如果拆迁户在查阅相应文件后决定退款,拆迁公司将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定金10000元无息返还给拆迁户。
四、如果拆迁公司无法履行相关责任导致交易失败,拆迁公司将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定金10000元无息返还给拆迁户。
五、拆迁公司有权扣留定金1000元用于补偿相关责任,只有在符合第四条规定的情况下才会退还剩余的9000元。
六、对于拆迁户未能按时付款的情况,拆迁公司有权解除协议,将定金扣留作为违约金。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生效,有效期为60个工作日,过期后视为自动解除。
双方在完全理解上述内容后,签署本协议,并遵守相关规定。若出现任何纠纷,将进行友好协商,如协商未能解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