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中,若夫妻双方拥有共同的房产,那么就需要明确房产的归属。首先,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房产的归属方式,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 一方放弃房产所有权并给予补偿: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同意一方放弃共同的房产所有权,另一方承担全部房款并给予一定的补偿。这种方式适合情感较好的夫妻双方,互相达成双方满意的共识,关系不会因此产生太大的破裂。
2. 共同保留房产并共同承担房款: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同意共同保留共同的房产所有权,各自承担部分房款的责任。这种方式适合夫妻双方感情较好、共同经济实力较高的情况下,双方均可保持对房产的拥有权,且双方也能够承担自己的经济责任。
3. 分割房产所有权:夫妻双方可协商同意,将共同房产按照一定比例划分给双方。这种方式适合夫妻双方拥有对房产中某部分相关权利的情况下,根据双方拥有权利的比例进行分割。
4. 出售房产:为了避免产生潜在矛盾,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同意将共同房产出售,然后按照一定比例分配销售所得。这种方式适合夫妻双方感情失和,不想再保留共同房产的情况下,可以将房产出售换取一定的经济利益。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进行房产归属的协商,一定要在协议中详细地描述出具体的支付方法、金额、时间和房屋的详细信息,确保双方的权益和义务都得到合理保障,在离婚后不会因为房产争执产生矛盾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