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时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在协议书中可以明确约定离婚双方的各种关系,其中包括对孩子的抚养、教育和探望等。离婚后,父母对孩子的探望关系是一个敏感的问题,因此在协议书中明确规定非常必要。
对于能否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明随时探望孩子,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如果夫妻双方都认为可以写明随时探望孩子的约定,那么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并将约定写入协议书中。此时,夫妻双方应该明确孩子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以保证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例如,约定孩子在哪一个或哪几个地点进行探望,约定探访时间和频率,以及探访的具体方式等。
在写离婚协议书时,需要注意的是,孩子的权益应该放在首位,夫妻双方也应该站在孩子的角度思考问题。写协议书应该明确规定离婚后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防止出现矛盾和争执。最好在制定协议书之前咨询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以避免因协议书的约定而导致纠纷和法律问题。
总之,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明随时探望孩子的约定是可以的,但需要夫妻双方慎重考虑,以保证孩子的权益和简化离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