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一份合法文件,用于解决离婚后配偶之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财产调整等问题。对于一些涉及子女抚养权的离婚协议,双方当事人往往会就子女的抚养、监护和探望等问题进行协商。
在离婚协议中加入“随时探望”这一条款,是可以的。在法律上,父母有权在子女未成年期间进行探望,包括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和探望。因此,在离婚协议中加入“随时探望”这一条款,可以为双方当事人的子女抚养和探望问题提供更为明确的约定,也能够有效地减少子女与离异父母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随时探望虽然是一项基本权利,但离婚协议中准确明确子女探望的时间、地点和次数等,可以避免由于交流不畅而导致的争吵和纷争。因此,双方当事人在协商离婚协议时,应将随时探望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次数等细节协商清楚,以确保子女的权益得到有力地保护。
总之,“随时探望”是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基本权利,离婚协议中写入这一条款可以为子女抚养和探望问题提供更为明确的约定,并减少家庭纠纷和不必要的矛盾,促进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友好沟通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