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利用职务、职权或者业务上的关系,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将单位或者个人财产中属于公共性质或者特殊性质的部分,挪为私用或者将本应用于其他用途的资金占为己有。这种行为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是对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侵犯。
如果一个人挪用公款后能及时还回来,那么这种行为仍然是违法犯罪,但可以减轻刑罚。在刑法中规定,如挪用公款还回去可以取得减轻处罚的效果,但仍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能及时还回来,虽然挪用公款的行为得到了弥补,但对社会信任、社会道德的影响比损失更为严重。挪用公款行为的发生,必然导致单位财政预算出现缺口,影响单位的正常运转,甚至给单位造成损失,严重损害了单位的利益和声誉。此外,由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会给个人带来不可磨灭的法律和道德上的打击,也会对个人的职业生涯、人际关系等产生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即便能及时返还,也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了保护公共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合法权益,应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加强对挪用公款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监管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