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本人系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判决以下被告抚养本人的儿子(女儿)XXX。
自结婚以来,本人与被告一直生活在一起并育有一子(女),现婚姻感情破裂,自XXXX年X月X日分居至今。分居后,被告对本人的儿子(女)不闻不问,不履行抚养义务,另外还有打骂甚至虐待儿子的行为。
本人为了维护儿子(女)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由被告负担儿子(女)的抚养、教育和生活费用,并划定探望儿子(女)的时间和方式。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告作为儿子(女)的父亲(母亲),应当承担抚养义务,并为儿子(女)提供必要的关爱和保护。但被告长期不履行抚养义务,而且对儿子(女)采取暴力手段,情节恶劣,给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经本人多次协商、劝说,被告依然不履行抚养义务。因此,本人只能申请法院予以协助,判决被告承担儿子(女)的抚养义务,确保儿子(女)的生活和成长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本人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由被告负担儿子(女)的抚养、教育和生活费用,并划定探望儿子(女)的时间和方式。希望法院能够公正、公平地审理此案,并依法判决。谨此申请。
原告:XXX
X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