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离婚协议书是可以公证的,但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条件。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公证是指由公证机关对某一事实或行为进行证明的法律行为,是对法律事实的确认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因此,对于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如果需要进行公证,则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 离婚协议书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有效的。这意味着离婚协议书需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协议内容、签订过程等方面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规定。
2. 协议内容必须明确、详细、合理。离婚协议书应当明确离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监护、赡养等方面的规定。同时,协议内容应当合理,不能侵犯任何一方的权益。
3. 离婚协议书需要经过双方签字确认。公证机关在公证离婚协议书时,需要确认离婚双方签署的协议书的真实性,因此离婚协议书需要经过双方签字确认,确保即使在离婚后,双方也同意协议。
4. 离婚协议书应当经过公证机关证明。离婚协议书需要经过公证机关识别、确认,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因此,离婚协议书需要经公证机关出具公证书,才能证明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总之,签了离婚协议书是可以通过公证来证明其真实性的,但需要遵循以上条件和程序。公证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相关权利和义务的合法性,确保纠纷得到公正解决,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关系,因此建议双方在离婚协议书签订前,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协议内容合理、明确,达到双方都认可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