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指农村户口家庭依法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和附属设施的土地。为了保障农村家庭的住房权益,我国实行了“宅基地制度”。根据我国现行的《宅基地管理条例》,农村宅基地的审批、公示、发证工作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
首先,农村宅基地的申请者应向当地农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由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勘测核查、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之后,由县以上地方政府审核评估报告,按照法定程序公示,并进行听证、意见征询等程序,以保证公示的透明、公正。
如果宅基地公示期内没有反对意见或者反对意见经过听证解决后,由县以上地方政府颁发宅基地批准证书,向申请者发放宅基地使用权证。发放宅基地使用权证后,申请者可以按照批准的用途,自行建造住宅和附属设施,享受宅基地使用权的权益。此时,宅基地的所有权仍然归国家所有,只授予申请者使用权。
因此,农村宅基地公示后需要进行发证程序,以保障申请者的合法权益。公示和发证程序都非常重要,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只有按照规定流程,保证公示和发证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才能保证宅基地制度的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农村家庭的住房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