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挪用公共资源或公共资金,滥用职权谋取不当私利的行为。这种行为属于职务犯罪,严重影响国家利益和社会正常秩序,应予以法律惩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挪用公款的,将会被认定为犯罪行为。具体的数额标准分别如下: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应当从数额和性质两个方面综合考虑,涉及数额5000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的属于轻微情节,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以及罚款,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涉及数额2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以下或者数额虽不足20万元,但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以并处罚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刑期也可能会延长至15年,罚金也会相应增加。
通过以上的法律规定,可见挪用公款行为是受重视的。在职务犯罪中,挪用公款危害性较大,会严重影响财政收支平衡,损害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依法加强行政监管和司法惩戒,以保证公共资源和公共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