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个人或机构滥用拥有的公共财产,将公款挪用用于个人或非法用途。这种行为不仅属于道德问题,还是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挪用公款的量大致分为三个档次:
1、数额较小,不足数万:按照《刑法》第271条规定,挪用公款数额不足5000元的,属于轻微责任。一般情况下,这种情况会被以“行政处理”为主。但也因为有时候这笔公款虽然只有数千元,但造成的影响却非常严重,导致很多人对政府的信任受挫,甚至有可能引起社会事件。因此,如果人数较多、影响较大,那么政府部门可能会予以追究。
2、数额较大,超过数万:按照《刑法》第271条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超过5000元不满10万元的,属于中等责任,可以由行政机关给予拘留或者合并处分的行政处罚,也可以由司法机关予以刑罚。同时,根据《行政处罚法》,如果挪用公款金额超过3万元,就会构成行政违法,需要予以行政处罚。
3、数额巨大,超过数十万:按照《刑法》第271条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属于重大责任,必须由司法机关予以追究,可以处以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等刑罚。如果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则依据《刑法》的规定处以从重罚款或者终身监禁等更加严厉的刑罚。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数额大小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对公共财产的尊重和敬畏之心,不断提高行政部门的监督能力,杜绝把公共财产当做自己的“私房钱”的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