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挪用、侵占、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贪污公共财物或者经费,或者挪用、侵占、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贪污公共财物或者经费的行为。该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
追诉挪用公款罪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案件的证据:对于挪用公款罪的追诉,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挪用公款或者其他公共财物。通常要求能够提供相关文件、账单等书证证据,以及目击证人或者其他相关证人的证言。
2.被侵犯的财产:在追诉挪用公款罪时,除要证明罪犯的行为,还要证明被犯罪的财物的身份、金额和归属权等。
3.情节的严重程度:挪用公款罪的追诉要考虑犯罪时的情况和犯罪行为的后果。犯罪的情节越严重,罪犯的罚款和时间就越严重。
4.犯罪的时间范围:如果因挪用公款罪而被追诉,则该罪行通常已经持续相当长的时间。需要首先确定该罪行的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以便确保对罪犯的追诉力度。
追诉挪用公款罪需要保持公正、公平、公开的法治态度。法律职责必须遵循,并且应确保对犯罪行为进行惩罚,以确保财产和权利的保护,并且确保人民对政府公信力的信任。这对于各级政府机构和公共服务机构的指定人员的行为都必须有着严格的追究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