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不道德、不合法、有悖于公仆精神的行为,有严重的违法性和不良影响。公款本来是为人民服务的,是纳税人血汗钱,如果由某些不法分子以各种借口进行挪用,那么就必然会引起广大人民的反感和不满,同时也轻易地打破了公共信任。因此,挪用公款一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就严重程度而言,7万的挪用虽然不是很大,但依然是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是由挪用数额决定的。在我国刑法中,对于挪用公款的量刑标准不严格,一般不低于拘役或管制。如果挪用金额在5万以内,可能会被判处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是在5万以上,可以将其视为盗窃罪来处理,依据数额巨大和严重情节,会被判罚金或者有期徒刑来进行惩罚,尤其是挪用特定人的资金时,则需要更严格的量刑标准,也就是能量刑。
总之,挪用公款行为的危害性是非常严重的,而且道光明,法纪严,如果一个人有意为所欲为去挪用公款,则意味着他不仅破坏了公务员的形象,也违反了法律规定。对于这样的人,法律一定不会手软,必须严厉惩罚,从而达到警示的效果,使更多人铭记公仆职责,保持廉洁自律的高尚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