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本人系原告,系夫妻共同育有一儿子,目前正在争夺其抚养权。本人是孩子的生活和教育中的关键人物之一,具有严格而温暖的教育方式,可以为孩子的身心健康及日常生活提供良好的支持和维护。然而,被告因其漠视、忽视及纵容孩子的不良行为而失去了抚养孩子的资格。
据本人了解,被告一直处于酗酒和吸毒状态,经常晚归,造成孩子的日常生活无序,经常放纵孩子不合理的要求。对于孩子的教育,被告缺乏耐心,对孩子的行为缺乏正确的引导和批评,导致孩子性格的偏差和智力上的下降。因此,被告无法保证孩子的安全和健康,无法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日常生活的正常进行。
为了保障孩子的权益,原告特提起诉讼,请求由本法院裁定:
一、被告失去孩子的抚养权;
二、孩子抚养权归本人独有,并要求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5000元;
三、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由于被告自身的不良举止和对孩子的不负责任的态度,本人坚信,本案的请求将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和认可,孩子的权益将得到充分的保障。在此,本人再次表明,本案的请求是公正、合理和负责任的,请求本法院基于独立、公正和中立的原则作出公正和合理的裁定。
特此申请。
原告: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