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本人为原告XXX,另一方被告为XXX,现向贵庭提起要回抚养权的诉讼。
一、基本事实
原、被告系离异夫妻,原告原来一直担任孩子的抚养责任,但被告却在离异后一方面不履行应负的抚养义务,另一方面将孩子接走,一直拒不归还,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和伤害。
二、请求判决
1.判决被告立即将孩子归还原告,并停止所有干扰、排斥及不当行为,并保证以后继续履行抚养义务。
2.请求被告支付因违反抚养义务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
3.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三、事实与理由
1.原、被告离异后,原告一直担任孩子的抚养责任,供给孩子生活和学习所需,但是被告缺乏对孩子的亲情和责任感,违反了当代父母应具备的养育责任。
2.自被告将孩子接走后,兵荒马乱,孩子的成长和生活遭到了极大的干扰和痛苦,这是被告造成的不良后果。同时,由于被告的不当行为,原告取消工作,导致经济状况恶化,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3.被告违约,不履行抚养义务,严重侵害原告的合法权益,并给孩子带来生活上、教育上、心理上的不利影响。被告的行为违反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关爱,更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了负面影响。
四、证据
1.原、被告的结婚证书及离婚协议书。
2.原告供养孩子的银行转账记录、生活费用清单、发票等相关证明。
3.相关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证据,证明被告的不当行为。
五、法律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9条:“父母应当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4条:“夫妻生下的子女由双方一起抚养、教育,保护”。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8条:“未成年人的权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事实与理由,以及相关证据和法律条款,本人认为足以说明被告违反抚养义务,并给原告造成了损失,希望法院能够公正、公平地审理本案,并依法作出判决。
此致
敬礼!
原告:XXX
X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