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前达成的一种协议,协商好各方面的离婚事宜,然后提交法院审批,最终经过法院的审批后便完成了离婚手续。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夫妻双方需要签署一份离婚协议书,约定好财产划分、子女抚养、探视等事项。但是在签署离婚协议书后,如果其中一方觉得自己签署的协议不合理或者被迫签署,想要撤销协议,是否可行呢?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协议书本身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双方签署,就代表着双方达成了共识。因此,如果要撤销协议,需要证明协议签署时存在重大瑕疵,这些瑕疵可能包括:存在合同违法情形、合同内容无法执行、签署过程中有欺诈、威胁、胁迫等行为。如果存在上述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离婚协议。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撤销协议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一旦签署协议,就代表着夫妻双方已经就离婚事宜达成了共识,并已经进行了法律程序的审批和确认。如果想要撤销协议,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否则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总之,协议离婚是否可撤销,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确实存在上述瑕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协议。但是,在签署协议前,夫妻双方应该合理协商,认真考虑离婚后的各个方面,以避免撤销协议的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