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夫妻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后签署的书面文件。在离婚诉讼中,离婚协议书有助于达成速裁、和解等效果。那么,离婚协议书如何成立呢?
首先,离婚协议书必须是夫妻两人自愿协商议定达成的,双方必须在没有言语、精神等方面的威胁、欺诈、强迫情况下达成协议。这也是离婚协议书合法有效的前提。离婚协议书必须是真实、客观且符合法律规定的。
其次,离婚协议书应当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形式要求。离婚协议书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经过双方签字、盖章等方式的确认后,成为法律有效的文件。
最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应当明确、详细、具体、可执行。包括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负债分担等方面的协议内容,都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双方既定的协议。同时,对于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双方也应当考虑到自身的利益和未来的生活,合理分配夫妻各项权益和责任。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上几个方面的要求,涉及到离婚过程的方方面面,需要夫妻双方理智、成熟的协商,遵循法律规定和道德准则,以和平分离的方式结束婚姻,实现合法权益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