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一般是因为对原房屋进行拆迁,并给予被拆迁人新建房屋作为安置,在遵循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完成。而拆迁安置房在建造过程中,交付时间可能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建筑工程的进度等。因此,在房屋交付前,禁止转卖,而在合法获得产权后,可以自由出售。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安排的住房,其产权归属是比较复杂的问题。在拆迁安置房的产权上,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由政府直接持有产权,另一种是将产权转移给拿到房屋的购房人或租户。在新产权证上注明购买裸产房的说明。
如果产权是直接归政府持有,则拆迁安置房不允许私自转卖,否则涉嫌违法。但如果产权已经转让给购房人或租户,则可以进行出售或租赁。
需要注意的是,购房人或租户在进行拆迁安置房出售前,需要办理现有合法产权转移,证实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问题,避免因房屋归属不清而导致的纠纷。此外,需要对房屋进行清晰、准确的资料和行权过程的完整电子化存档,确保转售交易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总之,拆迁安置房在产权归属问题上比较复杂,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协助下,进行合法、规范的转售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