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小宝宝抚养权的判决通常是依据法律规定的“以儿童利益为第一原则”,考虑到孩子的身心发展需要,判决宝宝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是交由其中一个或两个父亲负责,或者委托给长辈、朋友等亲戚或者监护人。
然而,要判定抚养权,需要考虑一系列因素,包括父母的综合条件和能力,孩子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等方面的因素,以及父母之间离异原因以及亲子关系等问题。在考虑儿童抚养问题时,法院通常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 留给一个人抚养。 若儿童年龄较小且出于安全考虑(如距离暴力行为较近),则判定一个人负责抚养孩子,另一个人支付抚养费用。
2. 交由两个人共同抚养。 这种情况下,父母应该达成协议,确定儿童的居住地、时间分配、监护人等问题。这样可以确保儿童的生活质量和成长健康。
3. 委托长辈或者朋友负责抚养。 如果父母都不具备抚养能力,法院可以考虑将儿童委托给长辈或者朋友抚养,这样有助于儿童的稳定生活和健康成长。
此外,父母在离异前可以考虑达成共识,协商抚养及探视等问题,或者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力图减少孩子的负面影响,让孩子摆脱离异的阴影,平稳地度过成长阶段。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判定儿童抚养权应以儿童的利益为重,这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