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中,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不是特定的归属于女方。而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夺。
在法律中,首先考虑的是孩子的最大利益。法律认为,孩子需要得到父母的爱和抚养,单方面剥夺孩子的一方将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良影响。因此,离婚时必须考虑孩子的利益,不能只顾及到一方的意愿。
如果孩子年龄比较小,法律会更倾向于把孩子的抚养权交给母亲。因为孩子年幼,需要更多的照顾和陪伴。但是如果孩子已经到了成年或者青春期,法律会更关注孩子的意愿。孩子的话语权将更大,其所选择的抚养权归属方案也会得到更多尊重。
此外,如果离婚前,父亲在抚养孩子方面投入很多精力和时间,也可以得到法律的认可。如果父亲可以证明他已经做出了努力,确保孩子得到了足够的照顾和关爱,那么法院也有可能会将抚养权交给父亲。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母亲有不良行为记录、生活条件较差的情况下,父亲还可能获得抚养权。
总之,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夺的,不只是女方的权利。父母双方应该共同为孩子的成长和未来负责,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院会根据详细情况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