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指关于未成年子女日常生活的决定权、管理权和监护权。通常来说,抚养权是由父母争取得到的,因此,未成年子女的姓氏也会与与其父母的姓氏相同。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抚养权的持有人可以申请改变未成年子女的姓氏。
首先,若父母离婚,子女由非抚养、生活稳定的父母或监护人抚养,而该监护人或非抚养父母希望改变子女的姓氏,可以申请法院裁定,由法院在审查该申请的理由及情况后进行判断是否予以准许。如果申请人有足够的合理理由,如长期抚养孩子,子女过去在他(她)的姓氏下列入户口等,法院可能会批准申请。
其次,若抚养父母是单身家庭或复婚家庭,且与未成年子女的亲生父母无法保持联系或无力承担抚养任务,或者抚养父母有法定姓氏变更的情况,也可以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姓氏变更。
最后,对于部分对自己名字比较介意的家庭,甚至会将未成年子女的名字一并改变。各省区市的规定不同,大部分省份可以进行“改名”,会被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例如只能改读音相同的、同音不同字、同音同字不同字义等等。
总的来说,改变未成年子女的姓氏不是一项容易完成的工作,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需要获得法院的批准,同时也违背了一定的传统观念。因此,申请人在提出申请之前需要认真考虑,是否真的必要进行姓氏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