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是原告X,现居住于XX市XX区XX街XX号。本人与被告Y于20XX年XX月XX日结婚,婚后育有一子Z,现年X岁。目前抚养权争议的问题便是我所担心的。
我与被告的婚姻关系于20XX年XX月XX日经过法院判决发生离婚。在离婚协议中,我被授予了我儿子Z的抚养权,并且被告同意每月支付抚养费用。然而,自从离婚以来,被告支付抚养费用的情况非常不稳定。他常常拖欠或者迟缴抚养费导致我和儿子的生活非常艰难。除此之外,被告对儿子的照顾也远没有我这位母亲认真负责。我儿子的学习、饮食、安全等等不仅没有得到被告的重视,还经常受到了被告的粗暴对待。
基于以上原因,我在此提出对被告的更改抚养权的起诉。本人请求法院撤销之前的离婚协议,将我儿子Z的抚养权判给自己。就抚养费而言,我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用X元,并保证稳定支付,直到Z成年。此外,我请求法院在管辖范围内限制被告的监护权,保护我儿子的身心健康。
我相信,以法律之名,保障儿童的权益,恢复公正的抚养权,是每一个父母的责任和义务。希望法院能够公正地审理此案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原告: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