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离婚协议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批和裁定,流程相对比较繁琐,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提出更改离婚协议的申请并不一定能够快速获得裁定。
首先,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一经签订就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公证机关出具的离婚确认书上签字确认。如果当事人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后,有变更协议内容的需求,就需要重新签订离婚协议并公证。因此,更改离婚协议的内容,需要重新执行协议的签署和公证工作。
其次,法院审查更改离婚协议的申请,需要兼顾婚姻自由原则和离婚协议的合法性。法院将对当事人双方的意思是否真实、合法予以审查,同时也会考虑对不利方的合理保护。如果法院认为更改离婚协议的申请符合婚姻自由的原则和法律规定,且对不利方没有不合理的损害,就会作出裁定。这个过程也需要时间。
综上所述,法院更改离婚协议并不是一项快速的手续,而是需要一定时间和经历相应的程序。当事人在申请更改离婚协议的时候,需要耐心等待法院的裁定,并且遵守法院的决定。同时,如果当事人能够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切实考虑好之后的生活和问题,并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就能够减少更改离婚协议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