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的拆迁安置费与其他地区一样,是指在城市规划、重建、改造等过程中,为了保障拆迁户利益所支付的一定优惠补偿费用。拆迁补偿标准会因地区不同、政策、房屋价值以及户口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目前天津市的拆迁安置费标准如下:
1. 象限房屋市场价款安置费标准:
根据天津市规定,象限房屋市场价款安置费标准在2018年为每平方米人民币18000元,2019年变为每平方米人民币20000元。
2. 非象限房屋的安置费标准:
在天津市,非象限房屋的安置费标准有所不同,它们的安置费标准是根据市场房价所确定的。拆迁户可以选择换房或是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如今,非象限房屋的市场价一般在每平方米人民币3000-4000元之间,如果拆迁户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则可以在此基础上再加上适当的金额。
3.他产安置费:
如果拆迁对象是某些工商业用房,那么天津也会按照市场价进行他产安置费的计算,如2019年的他产安置费标准为每平方米人民币15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标准只是一个大致的参考,实际拆迁安置费用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同时,如果在拆迁过程中遇到一些纠纷和不公,拆迁户可以在天津市相关部门进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