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行为,甚至有可能触犯刑法。一旦发现有挪用公款未还的情况出现,相关部门应该立即采取严厉的措施,应该根据情况而定出不同的处理方案。
首先,对于轻微的挪用公款的情况,可以采取劝诫、责令退还等行政措施,例如在相关部门引导下,及时退还挪用的款项,并接受相应的法律教育,避免类似行为再次发生。这种情况可能只涉及到违纪的管理责任,并不需要递交到司法机关。
其次,对于明显恶意挪用公款的情况,应该及时移送到司法机关处理,由行政机关协助司法机关进行相关证据收集和协助处理。这种情况需要尽快查明事实,追究挪用公款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可能面临行政管理处罚。
最后,对于涉及到大额公款挪用的情况,例如行贿、受贿、贪污等明显涉及挪用公款的情况,应该全力以赴,依法查处,追究刑事责任,并可能会附带没收财产、行政管理处罚等制裁措施。
总之,对于挪用公款未还的行为应该严惩不贷,做到处罚有据,防范为主。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和规章制度,强化法律教育,对违反法律的行为者进行法律制裁和严格打击,才能树立起健康持续的公共管理环境。同时,也需要从制度和人性两方面加以防范,防止更多的人在企图暴利时采取不理性的行为,损害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