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其摧毁了社会的公信力和公平性,也损害了公共利益,因此应该被严格追究。如果一个人挪用了公款,但后来主动交回了这笔钱,那么他是否会被免于惩罚呢?不论是否主动交回,挪用公款都是犯罪行为,必须按照法律来处理。
首先,挪用公款是一种犯罪行为,必须依法惩处。即使挪用者后来感到懊悔并主动交回了这笔钱,他也应该支付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挪用公款者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依照程度处以相应的罚款或者刑罚。
其次,交回公款可以被视为从轻处罚的情节之一。在判定刑罚和罚款的大小时,法律可能会考虑挪用者交回公款这一因素。如果挪用者在初犯或者挪用金额较小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交回全款,这有可能减轻他的罪责。在这种情况下,挪用者最好前往有关部门自首,说明事实并主动交回公款。
最后,被挪用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提出民事诉讼。即使挪用者主动交回公款,这也不能免除其对被挪用的单位或个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负责。因此,被挪用的单位或个人有权对挪用者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挪用者应该按照被挪用款项的实际金额进行赔偿。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必须被追究责任。即使挪用者主动交回公款,其行为也不能得到豁免。挪用者应该依照法律进行惩罚,并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这也提醒我们,要始终保持公正廉洁,杜绝一切涉及腐败和贪污的行为,努力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