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中国建设用地供应体系中一个特别的环节,它是指政府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对民居征收土地,将被征收的居民进行迁离,并且政府会重建和提供被征收居民新的住房。因此,拆迁安置房基本上是一种由政府负责购买、分配、配置和提供的住房形式。因此,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拆迁安置房不是买卖的合同。
虽然拆迁安置房不是买卖的合同,但是在拆迁安置房交易过程中,会涉及房屋的产权转移,地价、房价的测算,赔偿的计算等等问题。因此,从有关法律法规来看,拆迁安置房交易必须遵守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并且交易双方必须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上报相应的政府审批机构备案。
此外,在拆迁安置房交易过程中,存在一些购房者和中介机构之间的买卖行为。这种买卖行为是指购房者在政府的安置房政策下,以自己的需求和经济能力为基础,自愿购买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这种行为,是建立在政府购买、分配、配置和提供拆迁安置房基础之上的,而不是单纯的买卖行为。因此,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应该注意不要被某些中介机构推销虚假信息,防止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