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协议无效的案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序良俗的规定
协议中所约定的内容如果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者公序良俗的规定,就会无效。例如,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离婚后不行使家庭暴力保护令申请权的约定就是无效的。
二、协议有过错
夫妻离婚财产协议应当是自愿协商,平等自主的达成,否则会被认为协议有过错。例如,如果一方夫妻利用强制手段,迫使另一方在离婚方面做出不利的协议,则该协议无效。
三、协议内容损害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离婚协议中的内容应当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和利益,如果离婚协议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和利益,就会被认为该协议无效。例如,离婚协议中未考虑到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等问题,就会被认为是违反未成年子女的正当利益,无效的。
四、协议缺乏法律约束力
离婚协议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如未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等,就会缺乏法律约束力,从而无效。例如,夫妻约定离婚后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但没有进行公证或司法鉴定,就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总之,离婚财产协议要想有效,必须是自愿协商、平等自主达成的,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规定,考虑到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和权益,并经过司法程序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