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达成的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其内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方面。如果协议达成后,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现了问题,是否能够补救?
首先,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协议内没有规定补救措施,一般情况下补救是比较困难的。因此,协议签订前双方要全面考虑,充分讨论,将可能出现的问题前置,以避免出现纠纷。
其次,如果协议中有规定补救措施,如“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协议内容可进行调整”,则双方可以依照协议进行调整,并需在书面上说明理由。但调整不得损害对方合法权益。
再次,如果协议内容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当一方请求变更协议内容时,需要考虑到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如变更会对孩子造成伤害,则需认真考虑,不要因自身利益而损害孩子利益。如果变更符合孩子最佳利益,则可以依法进行变更。
总而言之,协议的签订是双方自愿达成的,需要双方充分沟通,思考到可能出现问题并设定解决问题的措施。若协议内容需要变更,则双方需要依照协议规定进行调整,同时也需考虑到他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