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了解到的相关规定,十级伤残退役军人可以享有抚养费,但是否具有抚养权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抚养权是指被抚养人享有的获取抚养人抚育和关爱的权利。在退役军人中,若伤残程度达到十级,可能会需要长期的医疗和护理,同时也需要社会和家庭的关心与支持,因此作为被抚养人,需享受抚养权。
其次,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相关规定,十级伤残退役军人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抚恤金和月度伤残抚恤金。月度伤残抚恤金的受益人中,如果死亡的,由遗属享受;如果未死亡的,则由本人享有。这表明十级伤残退役军人确实可以享有抚养费。
但在具体实施上,是否具有抚养权还需要考虑到伤残军人的家庭状况和抚养人的实际情况。有些情况下,如果有其他家庭成员能够担负抚养责任,十级伤残退役军人可能不被认为具有抚养权。另外,如果十级伤残退役军人重婚、无婚前协议等情况,则可能无法享有抚养权。
综上所述,十级伤残退役军人可以享有抚养费,但是否具有抚养权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无论是否具有抚养权,我们都应尽我们的社会责任,给伤残军人和家属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