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了解的情况,二级伤残的人在法律上仍有争夺抚养权的权利,但是在实际上却存在一定的困难。首先,二级伤残可能因为自身的残障状况(如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等)难以胜任抚养职责,使得在法律面前,其抚养权受到了限制,不便得到承认。其次,在实际上,如何证明二级伤残能力不逊于正常人,能够承担起抚养职责,也是较为棘手的问题。
不过,二级伤残群体也有可能获得抚养权,具体情况取决于其实际能力和家庭情况。如果二级伤残的自理能力较强,生活能够自理,同时配偶或亲戚朋友对其提供协助,那么其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较大。此外,法律上也规定了在离异等情况下,抚养权的优先权会交由能够更好地为子女提供生活条件和成长环境的一方。
因此,对于二级伤残的同胞,一方面要提高自己的自身能力,争取到自理生活的能力,另一方面,也要依托亲友关系和法律规定来尽可能维护其抚养权。在实际操作中,二级伤残可以选择寻求律师帮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