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协议书是离婚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步,它是离婚协议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包括了财产划分、抚养子女、赡养父母、财产债务等方面的内容。在申请协议书时,需要到以下几个部门进行。
1.司法所
离婚协议书需要交由司法所审核,在司法所填写《离婚约定书》、《离婚协议书》,并由双方签字、盖章。这份协议书是离婚手续的必要文件之一。
2.公证处
离婚协议书必须进行公证,公证处会将离婚协议书的原样保存,并发放公证书,证明协议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民政局
离婚协议书必须向所在地的民政局备案,经过审核,民政局会在离婚协议书上盖上备案戳,作为离婚手续的有效证明。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书的申请程序比较繁琐,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离婚协议书对双方都有好处,它既能确保离婚过程的顺利进行,也能在离婚后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纷争和纠纷的发生。因此,双方离婚时一定要认真落实好各项细节,确保离婚过程的合法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