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违法行为,是指占有国家或集体财产的公职人员恶意占有、使用,或者任意支配的行为。在我国,挪用公款是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触犯了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并且损害公共利益,玷污了公职人员的形象和声誉。因此,挪用公款的额度是无法简单地规定的,因为它涉及到的不仅是数额的大小,更重要的是它所代表的严重性。
一般来说,我国对于挪用公款的量刑标准是按照刑法规定的挪用公款罪的情节轻重进行判定的,情节越严重,所涉及的金额也就越大,刑法上对于挪用公款的额度也有一定的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一般分为以下几个层次:
1. 挪用公款数额较小:刑法规定,涉及公款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属于轻微犯罪,如果没有造成重大损失,则可以处以警告、罚款等轻刑。
2.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涉及公款金额在1000元以上,但是不足5000元的,属于一般犯罪,可以处以记大过、罚款等处罚。
3.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罪行较严重):如果涉及到的公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而不足两万元的,这属于较严重的犯罪行为,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款。
4.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如果挪用公款的金额超过了两万元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那么这属于严重犯罪,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
总结起来,涉及到挪用公款的额度多少可以立案,其实没有一个固定的界定,而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的。因此,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公职人员一定要保持清白廉洁,不能为了个人利益而违法行事,否则必将承担法律责任并面临惨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