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并非国家公文,它是由当事双方(政府单位与被拆迁户)签订的合同性质文件。拆迁协议作为一种合同,双方必须经过协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书。拆迁协议内容涉及到拆迁的具体时间、拆迁的方式、拆迁补偿等事项,并且是双方一致同意的结果,因此具有特定的约束力,双方都必须遵守。
虽然拆迁协议不是国家公文,但是它具有司法效力。因为拆迁协议作为一种合同,具有合同的法律属性,一旦签订就成为法律表面上的有约束力的文件。如果有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另一方可依据合同要求其履行合约删除违约行为,甚至可以诉诸于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拆迁协议还需要经过政府部门审核批准,政府也会对拆迁协议的执行进行监督,确保其合法、公正、有效,如果发现协议违法或不公平,政府也有权对其进行调整或作废。
总之,拆迁协议是一种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性协议,虽然不是国家公文,但在法律上具有同等约束力和实效性。双方签署前需要认真审慎,并且要确保其合法性和公平性,以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