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权国籍填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通常情况下,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由离婚后被认定为抚养人的一方行使,这和他们的国籍并没有直接的关联。但在国际离婚案件中,由于不同国籍的配偶在离婚后发生抚养权争夺,因此抚养权国籍的填写非常重要。
首先,在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离婚双方需要明确表达对于子女抚养权的约定,比如由哪一方承担子女的抚养责任,并解释相关权利、义务和制度。如果离婚双方是同一国籍,那么在填写抚养权国籍时,应写明该国籍名称。
其次,在某些情况下,抚养人在国外工作和生活,这种情况下,应该考虑将抚养人在国外的国籍作为抚养权国籍,因为在国外抚养子女的过程中,需要遵守当地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涉及到子女的户口、教育、医疗等诸多方面的问题。
最后,在涉外离婚案件中,如果离婚人涉及到多个国籍,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抚养权国籍的填写。比如,如两个离婚当事人分居在不同国籍的国家,当且仅当该国籍的法律规定允许该国的法院行使抚养权管辖权时,才能作为抚养权国籍。
综上所述,离婚抚养权国籍的填写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在填写时应该清晰明确,在协议或判决书中明确表达,以保障离婚双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