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保健等行为的决定和主导权。在离婚或分居、家庭纠纷等情况下,抚养权的归属一直是一个争议点。当法院对抚养权做出裁决后,当事人有权进行上诉,但上诉是否能改变原判,需要看具体情况。
首先,上诉的适用范围和原判的适用范围需要明确。上诉只能针对原判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提出异议,如果只是上诉原判中的某个具体点,那么改变的概率就相对较小。而且,如果原判是经过仔细思考,充分调查的,法院作出的裁决是依法依规的,那么上诉的成功率就很低。
其次,上诉派的理由和证据是否充分是影响是否改判的重要因素。如果上诉方能够提出充分的理由和证据,且法院也能够认定上诉人提交的证据,那么原判就有可能被改变。但是,如果上诉派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原判存在歧义或错误,并且法院也没有给予足够的证据,那么上诉就很难成功。
最后,法院的独立权也会影响上诉的结果。法院在裁决时一定会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利益,任何判决都是从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同时,法院也会对上诉人的请求进行审慎的评估。如果法院认为原判是合理的,上诉人的请求不能达到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条件,那么上诉就会被驳回。
总之,抚养权判决是一项极富争议性的判决,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满意,他们有权进行上诉。但是,上诉是否能改变原判,需要看具体情况,并不是上诉就能改判的,需要从上述三方面认真考虑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