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积极主动地协商并达成一致,经法律程序审批签署离婚协议,以和平解决婚姻矛盾的方式。协议离婚相对于争议离婚来说,程序简单、周期短、费用低,又能保持夫妻关系,对于那些情感上已疏远但在法律上仍有纽带的夫妻而言相对更为适合。具体办理协议离婚程序如下:
一、双方同意离婚
首先,夫妻双方应先协商好离婚相关事宜,如房产分割、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探望等。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可寻求专业人士的协助帮助夫妻双方协商。当夫妻双方对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后,双方应当到婚姻登记所提出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办理离婚协议书。
二、填写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经过充分谈判,在协议范围内就子女抚养、产业分割、债务、财产分割、探望、赡养老人等事宜达成一致所签署的书面协议。
三、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向当地民政局或婚姻登记处提交离婚申请材料,包括:
①夫妻双方身份证;
②结婚证;
③离婚协议书;
④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或出生证明;
⑤无犯罪记录证明或者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出具的无涉嫌犯罪记录证明。
同时,需要支付相关的公证费及印花税等。
四、开庭审理
当地婚姻登记所或者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将审核夫妻双方的材料,符合要求的将在法定时间内安排开庭审理。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双方还应当对离婚协议作出确认,并且签署协议。
五、等待离婚证书
按照办理程序,离婚证书最快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离婚证书出具后,双方都需要前往当地区县市级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完成离婚手续。
在办理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夫妻双方必须充分协商,并且签署离婚协议书,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经过婚姻登记所或者民政局肯定后方可出具离婚证书,从而完成协议离婚的所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