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们是原被告双方,因为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存在婚外情,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故双方自愿离婚。我们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离婚财产分割
1、共同财产的分割
双方共同财产包括房产一套、存款20万、股票5万。
根据离婚协议书,原被告双方共同将房产卖出,所得款项50%由原告方享有,50%由被告方享有;存款、股票由原告方全权处理,被告方不再追究。
2、私人财产的归属
原告方所具有的私人财产,由原告方自行处理。
被告方所具有的私人财产,由被告方自行处理。
二、离婚抚养费及赡养费的支付
1、离婚抚养费
离婚后,原告方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被告方每月支付子女生活费1500元,由原告方全权支配,直到子女成年。
2、离婚赡养费
双方的父母因年老体弱需要医疗照顾,故双方须支付每位父母每月生活费2000元,由各自全权负担。
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遵守协议内容,如有违反,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协议双方签字:
原告: 被告: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是我们的离婚协议,敬请法庭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