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时必须要准备的一份文件,它是对离婚各项事项的约定和协商的书面表达。在离婚程序中,离婚协议书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决定了离婚双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等方方面面的问题,因此在离婚过程中应格外注意。
由于离婚协议书的重要性,离婚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书后,需要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存档备份。如果离婚协议书不幸遗失或者丢失了,就需要进行相关的解决办法。
首先,双方应当想办法找回或者复制一份文件。如果找不回来,就可以考虑重新起草一份离婚协议书。重新起草的离婚协议书应当与原先的内容一致,两个协议书应当同时提交给法院。
如果找不回来或无法复制,重新起草又不可行的情况下,离婚双方可以对法院提出申请,请法院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进行调查。在查明协议书内容无误后,离婚双方可以继续参加离婚庭审,并领取离婚证。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遗失确实会影响离婚程序的进程,但并不是不可挽回的错误。离婚双方可以团结起来,通过找回复制或者重新起草离婚协议书等途径,顺利完成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