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儿童抚养方面,父母是不可替代的。然而,当配偶死亡时,可能会存在被遗弃儿童的情况,这项传统的抚养职责便落在那些生命幸存者身上。然而,被遗留的配偶是否有权利担任抚养职责,则取决于许多因素。
在美国,抚养权通常授予存活的配偶。尽管法律各不相同,通常的做法是授权配偶直到孩子达到成年之前的抚养权。在某些情况下,孩子可能需要与其他亲戚或家庭友好关系者生活。在此情况下,生命幸存者仍应有抚养权,但有可能共同抚养或与其他人分享抚养职责。
虽然在很多地方都是如此,但在某些情况下,抚养职责也可能不落在存活的配偶身上。如果孩子的另一个亲生父亲或母亲仍然在世,则除非有严重的抚养问题,抚养职责应交给生物父母。
在一些罕见的情况下,亲戚、家庭朋友或者甚至陌生人也可能被授予孩子的抚养权。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孩子的父母都已过世,无法来为孩子提供抚养,或者由于生活环境、生源学习等原因,而不方便由生物父母抚养。
但是,在我们大多数情况下,配偶如果患有疾病、无法完成对孩子的监护或者没有足够的财力来抚养孩子,可能就会被剥夺抚养权。此外,如果抚养孩子的条件不足,被剥夺抚养权也是常见的。
综上所述,虽然遗孀或遗夫通常会被授予孩子的抚养权,但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法律会考虑许多方面,包括亲缘关系、财务状况、居住环境和健康状况等等。在为孩子安排抚养时,法律和法官的主要关注点是孩子的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