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在孙子生父母双方都尚未离婚的情况下,孙子是不存在被外人抚养的情况的。如果其中一方去世或声明放弃抚养权,另一方便会成为孙子的法定监护人。然而,如果其生父母皆已去世或无人能够担任法定监护人,则需要先由其他成年家庭成员或者社区抚养协议的人士来申请成为孙子的监护人,经过法院批准并进行合法程序后才能正式行使抚养权。
值得注意的是,在处理孙子抚养权的问题时,法院往往会根据孙子的情况和抚养人的条件来进行考虑,尽可能的为孙子安排一个稳定和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教育环境。孙子的长大教育、基础生活保障和身心健康等问题都是需要重视和关注的,因此监护人需要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孙子的权益和利益。同时也需要孙子本人以及其他家庭成员积极配合和支持。
总之,在孙子生父母均已去世的情况下,抚养权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得以解决,尤其是对于孝敬、照顾孙子的家庭成员来说,需要尽早申请成为孙子的法定监护人,保障孙子的合法权益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