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建厂需向当地政府批准,包括县、乡、村三级政府。在农村建设厂房需要获得土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批准,同时还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
首先,需要向当地县级政府提出申请,县政府会根据规划和土地利用状况,审核申请是否符合要求,并由县政府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下一步申请流程。
其次,根据县政府审批的结果,需要向当地乡镇政府提出申请,乡镇政府会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并派遣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如环保、卫生、消防、安全生产等。若符合要求,乡镇政府会出具意见,并提交县级政府批复。
最后,根据县政府批复文件,需要向当地村委会申请,村委会为组织村民评议,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
农村宅基地建厂需要获得县级政府批准、乡镇政府审查和村委会评议,涉及各方面的审批,需要耐心等待,并确保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同时,申请者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确保建设符合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