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建房需要得到多部门的批准。首先,农村宅基地的土地证和宅基地承包合同需要到当地乡镇政府的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备案和审核。其次,如果建房需要涉及到村集体经济用地,还需要到村委会申请并获得批准。
建房规划设计需要到当地的建设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准,同时须得到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同意。在经过审批之后,需要到农村土地规划管理部门领取相关的建设用地许可证。
在建房过程中,需要按照国家和当地规定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建设工程,同时需要向建设部门进行验收并领取相关证明文件。如果建造的是“小产权房”,还需要到公证处进行产权公证,并委托律师进行权属查询和法律风险评估,确保权属合法。
总之,农村宅基地建房需要经过国土资源、建设、环保、消防和公证等部门的审核和批准,任何环节中的不合法行为都会将建设者置于法律风险之中。为此,建设者需要认真遵守法规和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完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