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利用职务之便,违法挪用或贪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人民团体的公款或者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行为。这一罪名属于犯罪行为,是需要刑事责任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通常被认为是一种贪污犯罪,其最严重的情况将被认定为特别严重的贪污犯罪。根据我国法律对犯罪的判定标准,挪用公款罪的判刑情况与实际挪用金额有关,一般情况下,挪用公款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被判处对应的拘役或者管制罚款等处罚;而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则将被判处较长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等刑罚。
针对挪用公款罪,我国法律中也确定了一些量刑标准,具体包括犯罪人挪用的公款数额、犯罪人职务身份、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等等。除此之外,法庭在判决挪用公款一案时还会考虑到其对社会和国家利益、对被挪用公款所属单位的影响等因素,来最终决定犯罪人的刑罚。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罪是一项相对严重的犯罪行为,在实践中有着较为严格的判罚标准。判刑情况将与挪用公款的数额、情节、影响等因素有关,一般情况下会被判处拘役、无期徒刑等不同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