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是指年满18周岁以下的人,其权益应受法律保护。因此,在离婚协议书中,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应予以充分的保障。
离婚协议书中的子女抚养权、探望权等内容,如果涉及到未成年子女的权益,那么这些内容是具有约束力的,并且可以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提起诉讼的依据。
例如,如果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明显不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比如父母未按协议书约定履行抚养、教育和生活费用等义务,或是未按协议书约定行使探望权等,此时未成年子女就可以依据离婚协议书提起诉讼,并要求法院裁决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总之,离婚协议书中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应该给予充分保障,如此一来,未成年子女即使面临离异的痛苦,也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和关爱。同时,如果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子女权益没有得到妥善的保护,未成年子女也有权利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为自己的荣誉和利益进行维权。